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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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ly
2010/3/2 下午 02:15
1.營業稅選案查核及2.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查核作業
為維護租稅公平,北區國稅局99年度將執行營業稅選案查核及
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查核作業,
請自行檢視有無因一時疏忽而違反稅法規定之情事,並於該輔導期間內,
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向本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補
報補繳,可免予處罰。 逾期若經查獲,將依營業稅法第51條等相關規定
補稅處罰,請 查照。
一、依據財政部99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
營業稅查核及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查核作業細部計畫辦理。
二、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輔導期間為99年3月1日至3月31日,查核範圍及重點如下:
1.透過海關提供之進、出口報單資料,查核申報出口異常之營業人有無短、漏開
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或以不實之出口,冒退營業稅及誤申報適用零稅率之情事。
2.加強營業稅退稅案件之審核,如退稅達一定金額以上或退稅金額增加異常之營業人,
列為選案查核之對象,嚴查營業人有無取得不實進項憑證扣抵稅額或假藉虛增固定資產
價格、以不實出口等非法手段,冒退營業稅款。
3.營業人是否依規定申報銷售額及稅額、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有無據實申報銷售額
、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有無依法報繳營業稅、進項金額鉅大且加值率偏低、免稅比率偏
高、留抵稅額鉅大或長期留抵之營業人,有無確實開立統一發票及依法取得進項憑證申報扣抵。
4.免稅異常或比率偏高之營業人,有無將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進項稅額提出扣抵,
或將應稅發票開立為免稅發票之情形。
5.與小型企業無交易事實,卻取得小型企業代為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及虛報
營業成本或費用,或營業人分散營業收入。
三、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查核作業,為首次執行年度,其輔導期間為9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係運用營業稅、營利事業、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及跨機關等資料透過電腦交互比對出19種
違漏型態,並鎖定異常營業人,請其於輔導期間內自行補報補繳稅款,輔導期間過後若營業人未主
動申報繳稅,本局將進行查核。輔導及查核範圍及重點如下:
1.輔導及查核對象主要包括以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扣抵營業稅、營所稅申報書之存貨金額與營稅
留抵稅額相差過大、進項稅額鉅增但營所稅申報淨利率偏低、建設公司及營造業累積留抵過
大、機關團體銷售貨物或勞務及船運代理業誤用零稅率等營業人,輔導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2.另鎖定營業人以個人消費及其他非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之進項憑證虛報進項稅額案件,尤其營
業人取得發票來自非屬營運所需之必要支出,例如:服飾、黃金珠寶、超商、百貨公司、娛樂休閒、
化妝品、菸酒、餐飲、住宿業等,除經營以上各業相關連之業別外,其餘明顯有利用個人消費發票申
報扣抵銷項稅額,又無法證明與營業有關者,將被剔除補稅及處罰。
四、另外本局將確實查定小規模營業人銷售額,一旦發現營業額超過20萬元,將主動輔導,讓小店鋪
改為開立統一發票營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