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ly 2010/4/6 下午 03:31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頃接獲納稅義務人來電詢問,其於未經他人檢舉及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已依稅法規定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事後主張有自行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情形,可否提起復查之行政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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