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件,請多加利用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安全、便利又省時
五月
16
作者:
2014/5/16 上午 09:16
《賦稅》2014/5/15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10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本(103)年5月1日開始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屬退稅案件者,可利用存款帳戶辦理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指定之存款帳戶內,不僅可快速取得退稅款,亦可免除支票於金融機構辦理票據交換之等待時間,既便利又省時。
該所指出,自102年4月1日起,配合稅捐稽徵法第25條之1條修正,退稅金額已無限額規定,所有小額退稅款核定後均會退稅。
為免除兌領退稅支票的麻煩手續及舟車勞頓,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國稅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營業稅/書表序號38)下載填寫「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利用「長期」約定轉帳退稅作業辦理退稅,申辦一次,一勞永逸,直撥退稅好便利。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國稅相關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北港稽徵所;姓名:王雅惠;聯繫代理人:陳靜怡,電話:05-7820249轉107)